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馮光遠再批金溥聰 出庭辯無罪

作家馮光遠指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是「男妓」、與總統馬英九有「特殊性關係」,刑事部分獲判無罪確定,民事二審被判賠200萬元,馮上訴三審。去年3到9月,馮另在臉書留言「金溥聰是被法院認證的男妓」,並稱金是「混蛋」、「下流胚子」、「爛咖」,再度被金自訴公然侮辱、加重誹謗。台北地院今天下午開庭,馮做無罪答辯。馮說,他沒有犯罪,他所評論的都是非常大的國家公共事務,金拿納稅人的納稅為俸祿,當過駐美代表、國安會秘書長、總統府資政,他認為金完全沒有資格,「金與馬,拿國家名器餽贈來、餽贈去」, 他純粹是合理的評論;「駐美代表」未必是金溥聰,也有可能是任何一家商號的駐美代表;馮說,六○年代的柏楊因畫了大力水手的漫畫諷刺兩蔣被關進綠島,「我現在也有這樣的感覺。」金溥聰的律師吳柏宏反駁,在歷次相關法庭審理時,馮都沒有否認他指的駐美代表就是金溥聰,馮今天改口,分明是狡辯之詞;馮在刑事被判無罪後又以「男妓」來稱呼金,「陳述方式深具惡意」,吳還說,馮說是因憤怒才用「男妓」等形容詞,強調「憤怒與口不擇言,不能阻卻違法!」法官庭審進行1小時後結束,諭知原、被告雙方下次庭訊時間為4月12日上午11時再開庭,由雙方進行辯論,即可結案。「男妓恩怨」馮光遠又被金溥聰告誹謗,馮今天出庭說沒有犯罪。 記者王聖藜/攝影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

新聞出處---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2/1505228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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